診所的審查制度有個內規:
「每日平均藥費不得超過22元」
健保捉襟見肘,不希望浪費的心理我可以理解, 但這限制對心臟科醫師來說,簡直是天方夜譚。 我們重視慢性病的控制,因為這是預防心血管疾病不可或缺的一環; 然而,原廠藥物動輒10元以上, 甚至膽固醇用藥大部分都20幾元,很容易就超過了。更有甚者,許多心臟科的新藥雖然要價不斐, 但有些病患確實能獲得比傳統藥物更大的好處或更少的副作用, 如新型口服抗凝血劑dabigatran, 一顆50元,早晚需服用一顆,遠遠超過所設定的價位。
超過「22元」會怎麼樣呢?
「會被盯上」也就是抽樣審查。也許有人會覺得,「 平時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查就查又不會怎麼樣! 很遺憾的,只要你被抽審,就算你信心滿滿、萬無一失的交卷了, 審查醫師還是可以安一些「莫須有」 的罪名從你身上撈一些錢來填補財政的空缺;同時別忘了,還有你準備這些應審資料並仔細向從未見過病患的審查醫師說明為何要安排此檢查和治療所耗費的時間與精力呢!以七月份的一筆核刪為例: 明明病患會喘,我作了心電圖發現心臟有缺血, 作超音波發現肥厚性心肌病變,審查醫師還說「 從病歷上看不出來為何作此檢查」而將兩個檢查都刪掉⋯事實都擺在眼前了還看不出來,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還不只是這樣!再放大35倍! 這時候就要慶幸診所不能報心臟超音波, 只能報600點的其他超音波,再加上150點的心電圖,一個「 莫須有」的罪名罰了(600+150)*35 = 26250點。結果,七月份核刪竟高達16萬!所以當然不要被盯上啊!
要怎麼控制在「22元」以內呢?其實很簡單,第一步要用台廠藥, 而且盡量選便宜的老藥;其次不要開昂貴的新藥, 病患真要用就轉到醫院去;最後如果藥費還是爆表就不要申報, 自行吸收。那病患想自費用比較好的藥呢?不行唷! 健保有給付的藥是不能額外跟病患收費的, 所以醫師端出來什麼藥病患只能選擇「要或不要」,不能選擇「 好或不好」。
但是,沒道理心臟科醫師到了診所就必須捨棄其專業與價值, 病患該接受什麼治療不應因就醫的場所而有差異, 除非醫師能力不足或不能作;而同工同酬,我盡心盡力, 取我應得的,合理的使用不應該叫醫師自行吸收。 這是身為心臟科醫師的尊嚴, 就算維護的代價是一個月十幾二十萬的核刪,也在所不惜!
所謂醫療,不就是「醫師用心剖析病患的病灶,並依照迄今的研究選擇最佳的治療方式」這樣純粹的醫病互動嗎?曾幾何時,我們竟被迫要自廢武功,讓病患接受次一等的醫療!在這樣艱難的處境下,即使自掏腰包, 我也要讓信任我的病患接受醫學中心品質的檢查與治療。只要對病患有幫助,我一樣都不會省!堅持做對的事情, 莫忘初衷。